云南省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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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顶成局长在启动大会上讲话

认清形势 统一思想 狠抓落实
切实抓好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
——在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启动大会上的讲话
省旅游局局长    喻顶成
(2008年10月30日)

同志们:

        按照省政府领导的指示和要求,今天,省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召开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启动大会,这是今年继全省旅游工作会议和全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之后,召开的又一次大规模旅游专题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精神,安排部署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职责,狠抓落实,促进全省旅游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接下来,省旅游产业领导小组成员,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牵头单位:省工商局、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的领导,将结合职责分工就开展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作安排部署并提出具体要求;几个协会的代表也将就贯彻落实《意见》进行发言;省旅游局党组书记刘建华还要作重要讲话;省旅游局副局长徐光佑还要作具体工作安排和部署。下面,我代表省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讲三点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今年1月,省委书记白恩培听取省旅游局工作汇报时,针对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的规范问题作出了重要指示,“要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依法抓好行业管理,规范旅游从业人员行为,减少和杜绝欺诈和坑害消费者等行为的发生,树立云南旅游行业的良好形象”。省长秦光荣,副省长刘平在不同场合也多次强调,要花大力气做好旅游市场的整顿和规范工作,为云南旅游“二次创业”提供良好的秩序保障。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还多次要求云南省要为全国旅游市场的整治工作创造新经验。国家旅游局领导、省委、省政府领导这样多次强调和要求,是对我们旅游业的关心、爱护和支持,是希望云南由旅游资源大省向旅游经济强省跨越。

        近年来,按照国家旅游局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省旅游全行业开展了以打击“零负团费”、虚假广告、强迫消费、欺客宰客和商业贿赂等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专项整治活动。通过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我省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守法经营意识进一步增强,旅游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旅游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对全省旅游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各地、各有关部门也积累了一些工作经验,这为开展好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奠定了基础。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随着我省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旅游市场状况复杂多变,加之地方保护利益驱动,旅游法规不健全和相关职能部门对旅游市场的管理职责不明晰、管理手段滞后等原因,一些制约旅游市场健康发展的顽症依然存在,主要是:旅行社以“零负团费”招徕客人;旅游社以部门承包等形式变相转让经营权;导游人员、旅游车驾驶员与消费场所私拿私授高额回扣;旅游市场尚存在地区之间的壁垒等。这些问题,严重损害了广大旅游者的利益,严重影响了云南旅游大省的形象,严重制约了云南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开展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对于推动全省旅游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推进我省旅游“二次创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第一,开展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思想的具体行动。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大众旅游时代的到来,广大人民群众开始旅游消费,旅游已成为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旅游大众化的趋势日趋呈现。因此,发展旅游业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坚持以游客为本,倡导和谐旅游,促进社会和谐。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着力整治好“零负团费”,让广大游客有充足时间游览景区、景点,享受高品质旅游服务,维护广大游客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把以游客为本的服务理念充分体现到旅游市场消费的各个环节中,真正让游客乘兴而来,满意而归,这是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有利于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开展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是实现云南旅游“二次创业”发展目标的迫切需要。云南旅游业正处在转型升级,正在从旅游资源大省向旅游经济强省迈进。在这个进程中,我们要更加强调旅游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更加强调市场的规则和秩序,更加强调旅游者的满意度,更加强调各市场主体和利益关系方的均衡发展,以探索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规范的旅游市场秩序为目的,为实现云南旅游“二次创业”发展目标提供保障。

        第三,开展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是旅游企业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企业自身生存和发展离不开良好的市场环境,开展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就是要建立公平公正平等竞争的经营秩序,就是要在旅游行业、旅游市场中营造“诚信受誉、失信受罚”和“诚实守信为荣、见利忘义为耻”的竞争氛围,为合法、遵章守纪的旅游企业正常经营、发展壮大创造良好环境。这与旅游企业和广大从业人员的根本利益、长远利益是完全一致的。旅游市场秩序是旅游业的“生命线”。可以说,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整治不仅是政府的工作,更是企业的责任。旅游企业应与政府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行动,为建立规范良好的市场秩序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第四,开展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是树立云南旅游良好形象的客观需要。当前,我省旅游市场突出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与云南旅游大省的形象不相适应,与全省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不相适应,与旅游业转型升级的要求不相适应,与做大做强旅游龙头知名品牌企业不相适应,与建设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不相适应。尤其是“零团费”、“负团费”,以假乱真,以次充好,欺诈强迫消费,导游成导购,组团社和地接社之间、全陪和地陪之间因合同利益纠纷而甩团、弃团,甚至将旅游者作为“人质”非法扣留,有的在机场、车站、城市广场等游客集散地抢夺地盘、抢拉游客、欺诈勒索、欺行霸市等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危害其深,负面影响很大,如果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治,将严重损害广大旅游者的利益,严重影响旅游企业的信誉,也影响我省与主要客源地建立良好的旅游合作关系。因此,必须引起各级旅游产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旅游全行业的高度重视,痛下决心,认真履行职责,全力抓好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着力抓好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

        开展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不仅是一件事关旅游产业兴衰、事关云南旅游形象、事关改善旅游市场软环境的大事,也是一件集中整治我省旅游市场多年来长期存在严重制约旅游业健康发展“顽疾”的难事。正因为这是一件大事,又是一件难事,今年以来,在全省开展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中,省旅游局将加强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由分管行业管理徐光佑副局长亲自率队,分别到省工商局、省发改委、省交通厅、省地税局、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政府法制办和省检察院反贪局等单位逐一进行了对接、磋商,各部门的领导都高度重视,给予了积极支持,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今年5月,我局联合交通、公安等相关部门在丽江召开了昆明、版纳、大理、丽江、迪庆五州市无障碍旅游专题会议,会议形成了旅游车运行通畅、导游服务通畅、旅游执法协作等方面的十条共识。这是推进我省无障碍旅游的良好的开端。之后,又多次分别召开旅行社协会、旅游车船协会、导游协会、购物协会和导游代表参加的专题研讨会,广泛征求了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意见。在充分征求各部门、各协会和旅游从业人员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同时,按照省政府法制办和产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等有关部门的建议,为了加大《意见》的实施力度,应将《关于加强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今年6月,由省政府法制办牵头,召开相关部门征求意见会议,听取了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再次进行修改完善,并将省政府法制办审核通过的《关于加强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上报了省政府,根据省政府刘平副省长的批示,今年8月22日,由省政府王俊强副秘书长主持召开有关成员单位领导和旅行社协会、旅游车船协会、导游协会、购物协会负责人征求意见讨论会,进一步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最终形成了今天贯彻落实经省政府批准下发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云政办发【2008】122号)。这是开展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和行动纲领,也是我们实施云南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重要手段。的确来之不易。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吃透精神,把握要领,狠抓落实。

        开展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云南旅游“二次创业”的发展目标,以目前我省旅游市场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集中力量解决严重制约我省旅游产业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和深层次矛盾,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配合、社会参与的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通过开展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有效遏制旅游市场“零负团费”的经营行为、旅游社以部门承包的形式变相转让经营权的现象,建立旅行社和旅游购物企业的“公对公”佣金机制,推进全省无障碍旅游,使全省旅游市场秩序得到根本好转。当前和今后,要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第一,依法整治旅行社“零负团费”的不正当竞争经营行为。对旅行社以低于合理成本进行低价倾销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依照《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厉查处;对旅行社以低于合理成本价格进行虚假宣传促销行为和误导消费者的经营行为,依照《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厉打击。同时,旅游行业协会要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机制,构建旅游行业价格诚信体系,围绕诚信经营、优质服务这个主题,开展好旅游行业“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努力营造“和谐云南、诚信旅游”的良好氛围。

        第二,依法查处旅行社以部门承包等形式变相转让经营权的行为。旅游企业用工必须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旅行社和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省旅游局1号公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规范经营授权,规范旅游企业劳动用工,维护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三,建立旅游购物“公对公”佣金制度。依照《税收征管法》、《会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把企业与企业的佣金收入和支出纳入财务管理,并如实入账,依法纳税,同时要制定佣金返还比例的最高限制。各旅行社要按照《云南省旅行社和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省旅游局1号公告)、《云南省导游人员管理规定》(省旅游局5号公告)以及《云南省旅游局关于提高导游服务质量,维护导游合法权益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切实落实好导游人员的劳动合同及《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相关保障内容,落实好导游人员“基本工资+带团补贴+公对公佣金返还奖励”的劳动薪酬制度。实行“公对公”佣金返还制度以后,对导游人员和驾驶人员仍然私拿及消费场所私授回扣等行为要进行严厉查处。

        第四,大力推进全省无障碍旅游。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和今年5月在丽江召开的全省无障碍旅游专题会议达成的十条共识,加强对旅游客运市场的监管,规范旅游车辆的运营行为,对违法阻扰旅游客运车辆正常营运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明确全陪、地陪导游职责,加强导游队伍管理,切实保障导游服务质量。同时,要加强各地旅游部门的合作,形成省、州(市)、县(市、区)共同监管旅游市场和处理投诉及突发事件的工作局面,形成区域互动、人才流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客源互送、市场共赢的旅游客源大市场。

        各州市、各相关部门、各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要明确开展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目标任务,牢牢抓住以上几个整治工作重点,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树立全省一盘棋的思想,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实现全省旅游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

        三、采取有力措施,务求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贯彻落实好《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全面有效推进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组织领导是关键,上下齐心是动力。切实加强对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协调行动,各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密切配合,才能有效推进全省旅游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进而推动云南旅游再创新的辉煌。

        第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是当前和今后我省旅游行业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直接关系到广大游客切身利益的大事,是推进云南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各州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各旅游企业要加强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主动协调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要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积极向当地政府争取工作经费支持,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明确职责,落实工作责任,把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和单位。同时,要建立起联席会议制度、联动执法机制、案件(投诉)转办机制、信息通报机制、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等工作制度,真正形成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目标的实现。

        第二,加强部门协作,实施联合行动。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很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在《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中,对旅游、工商、财政、交通、劳动保障等十多个部门都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文件以会议材料已印发给大家,在这里不再重复,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抓好落实。作为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中,要发挥像黄金周假日旅游协调工作机构那样,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充分依靠相关部门的支持,加强与工商、交通、公安、发改、劳动保障、质监、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实行联合行动,联合执法,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对各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依法予以坚决查处和打击,真正把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力争在短期内切实抓出实效。

        第三,发挥舆论宣传作用,加强对游客进行理性消费的引导。成熟的旅游市场,不仅要有诚实守信的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还要有成熟理性的旅游消费者。宣传和引导旅游者理性消费,合法维权,是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各类媒体的作用,利用其覆盖面广、渗透力强、传递速度快的优势,采取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形式,培养旅游者树立理性消费观念,引导游客自觉抵制“零负团费”。同时,对严重损害广大旅游者利益,影响我省旅游形象,扰乱我省旅游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的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不仅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还要在各种媒体上予以公开曝光,推动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四,充分发挥旅游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旅游业是一个市场开放度很高的产业,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速推进,旅游行业协会在维护旅游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方面将发挥重要的作用。开展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各旅游行业协会要组织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认真学习《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积极行动起来,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配合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

        第五,加大执法和督促检查力度,确保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在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中,加强旅游市场检查,加大旅游执法力度是关键。只有这样,才能形成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的声势和高压态势,给一切违法违规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予以震慑。首先要开展自查。全省旅游企业要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二是开展专项检查。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围绕各自职责,组织力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重拳打击;三是加强联合执法和市场监管。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采取联合执法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办法,加大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力度,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在开展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中,省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相关部门适时派出督查组,对全省各州市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帮助和指导各地开展工作。

        各地、各相关部门、各旅游专业协会和旅游企业要将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及时上报省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我们将各地、各有关部门、各旅游专业协会和旅游企业的经验、做法、成效以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上报省委、省政府领导。待我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告一段落时,我们还将做阶段性工作总结。

        同志们,开展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尽管在工作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问题,但是,我坚信,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旅游局的帮助指导下,在各地、各相关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在旅游全行业的共同努力下,我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能够在新的发展形势下,取得实质性的突破。希望同志们认真领会这次会议精神,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不懈,齐心协力,真抓实干,狠抓落实,努力完成我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各项工作任务,切实推进全省旅游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推动云南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实现云南旅游“二次创业”发展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最后,请允许我代表省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多年来关心支持我们旅游业发展的各地、各成员单位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努力工作在一线的旅游全行业广大干部职工表示感谢和慰问。祝同志们身体健康、工作进步、阖家幸福!

        谢谢大家!


主办单位:云南省旅游产业领导小组 云南省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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