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旅游景区关于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意见
各位领导、各位旅游界的同仁、新闻界朋友们:
早上好!
秋风送爽大地耀金,在这收获的季节,省旅游产业领导小组没有沉浸在收获的喜悦之中,而是协调各部门启动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我们开始组织全省性的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并进行总结考核,形成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长效机制。省旅游景区分会倡议全省的A级景区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旅游局制定的旅游景区(点)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切实遵守云南省旅游景区诚信经营自律公约,进一步树立我省旅游景区合法经营、诚实守信、文明服务的良好风气,具体做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崇尚旅游行业道德,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采取不正当手段招徕客源,不贬低和中伤其他同行业的声誉,开展公平竞争。倡导全省A级景区利用数字化监控管理或加强保安巡查的方式杜绝在景区范围内发生砸外地旅游车辆、打伤司陪人员的恶性事件,促进全省无障碍旅游的顺利推行。
二、端正从业人员经营作风,旅游景区在入园口显著位置公示诚信公约及投诉电话,规范景区内的旅游购物秩序,不搞虚假广告,不欺客,宰客,不以次充好,强行拉客,强买强卖,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各景区(点)售票处必须在醒目位置对外悬挂由物价部门核准监制的门票价目表。进一步落实景区诚信建设工作,督促会员单位遵守《云南景区诚信经营自律公约》,严格执行“公对公”佣金制度,采取积累奖励和结果奖励的方式年中、年末各一次兑现旅行社法人,绝不允许直接兑现旅行社各分支机构、业务部门或导游司陪人员,坚决遏制各种恶性竞争的不良行为。
三、重视旅游安全。各景区必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做到安全应急措施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尽可能避免发生游客安全事件;严格消防安全制度,坚持每天消防安全巡查,确保消防措施完好,排除安全隐患;在景区游道和主要游客集散地开展安全宣传和巡查。
四、保障景区环境卫生整洁。在各景区的游道,游客主要集散地及游客视力所及之处进行全天候的定时清扫和流动清扫,对垃圾箱中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不留陈旧垃圾,大力提倡“注重提醒,你扔我捡,以礼服人”的清洁卫生服务方式,为游客提供清洁文明的旅游环境。
五、尊重和维护各少数民族的传统习俗与独有风情。重视保护优秀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从语言文字、区域风貌、文化传人与保护项目等多个层面入手加大对濒临消亡的民族、民间文化项目的抢救与保护工作,开展健康而丰富多彩的游客参与性活动。
六、完善管理措施,力求在景区把大事做好小事做精,为游客提供人性化服务、个性化服务、亲情化服务和委屈服务,把为游客服务推向宾至如归的美好境界。完善景区的营销、环保、培训、统计、卫生、保安、门票等各项规章制度,狠抓落实,促进景区走上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道路。
我们认为坚决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意义深远又迫在眉睫。世界上怕就怕认真,言必信,行必果。我们要通过以上具体的措施不断提高我省A级景区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海内外游客提供一个安全、舒适、规范、优良的游览环境,进一步树立云南旅游形象。为云南旅游业“二次创业”,建成云南旅游经济强省作出应有的贡献。
整治旅行社“零团费,负团费”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治理旅行社的部门承包等形式变相转让经营权的行为。
建立旅游购物“公对公”佣金制度。
大力推进全省无障碍旅游。
自律公约(七条)所有旅游景区均要自觉遵守。若一次违反协会给予通报批评;违约两次以上者,建议政府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对其施行停业整顿或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