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南日报
10月30日,省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会议,就贯彻落实8月25日出台的《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进行动员和安排部署,正式启动云南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
整治工作主要针对旅游市场普遍存在的一些损害旅游者利益、影响云南旅游形象、制约旅游市场健康发展的顽症等而展开。省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及旅游行业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依法整治旅行社“零负团费”的不正当竞争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和打击旅行社以低于合理成本进行低价倾销、虚假宣传促销和误导消费者等经营行为;建立和完善自律机制,构建价格诚信体系。二是依法查处旅行社以部门承包等形式变相转让经营权的行为。旅游企业用工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规范经营授权。三是建立旅游购物“公对公”佣金制度。依法将佣金收支纳入财务管理,如实入账,依法纳税,并制定佣金返还比例的最高限制;落实导游人员“基本工资+带团补贴+公对公佣金返还奖励”的劳动薪酬制度。四是大力推进全省无障碍旅游。严肃查处违法阻挠旅游客运车辆正常营运的行为。明确全陪、地陪导游职责,加强导游队伍管理,保障导游服务质量。
意见要求,各地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增强责任意识,强化部门协作,加强综合治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逐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配合、社会参与的长效机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省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派出督查组,对各州市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帮助和指导各地开展工作。各地、各相关部门、企业和单位要将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及时上报。(完)(记者 张议橙)